關于征求降低市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意見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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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我委擬出臺的《關于降低市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4月19日— 4月29日 征求意見方式: ●郵件信函地址:臺州市行政大樓1524室;郵編:318000 ●傳真:88511663 電話:88510821
關于降低市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根據《浙江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天然氣門站價格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19〕200號)文件規定: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從每立方米2.42元調整為2.58元,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從每立方米2.85元調整為2.58元,執行時間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現就調整市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市區非居民用氣最高銷售價格(含稅,下同)從4.05元調整為3.78元/立方米,其中:煤改氣用戶最高銷售價格從3.60元調整為3.33元/立方米;具體銷售價格由供用氣企業在最高銷售價格內根據成本變化協商確定。 執行時間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要認真做好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調整政策的社會公示和宣傳解釋工作,并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執行中的問題請及時反饋。
臺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4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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